监管政策2026-08-20来源:中国网信网查看原文

《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自8月20日起施行,网信办答记者问

国家网信办就《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实施有关事项答记者问,评估服务认证、重要数据处理者年度评估报告报送等规则进入落地执行阶段。
《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于2026年8月20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其实施有关事项回答了记者提问。 国家网信办数据与技术保障中心、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泰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等认证机构,已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认证规则》,相关认证机构将依据认证规则和有关标准规范实施认证。 《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重要数据处理者应当在年度风险评估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向其报送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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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ac.gov.cn/2026-08/20/c_17888894981736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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